各相关单位:
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通知,我校现启动“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集中填报工作。
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填报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实施,是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每年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目的是为了及时掌握高校和学科建设进展情况。监测系统围绕“双一流”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方案中的“五大建设任务”“五大改革任务”设置了一系列监测指标,形成了“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定量指标和写实性指标结合,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进行全方位监测。数据监测虽不等同于评估,但却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的基础和依据,对未来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阶段性和周期性评估具有重大意义。
请各相关部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准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确保所填数据材料真实、客观、准确,为学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和周期评估打下坚实数据基础。
一、具体工作安排
(一)数据填报工作
1、“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分解表”)中任务分配,组织材料,分头填报。“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高校填报)共有12个监测项目,22个监测要素,56项监测点;定量指标36项,定性指标(写实性描述监测点)20项。各监测点数据由填报任务分解表中相应的工作部门负责整理填报;需多部门协作填报的,由分解表中“牵头部门”汇总、整理填报。
2、“双一流”建设学科监测指标体系(学科填报)共有5个监测项目,14个监测要素,35项监测点;定量指标28项,定性指标7项。由生命科学学院、农学院、棉花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作物逆境适应与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填报。
(二)数据上传工作
各工作部门对监测点数据整理、审核无误后,由牵头部门负责在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平台进行填报、提交。(为避免多点登陆填报造成数据覆盖,目前只为牵头部门分配数据填报员账号,其他协作部门需将数据汇总至牵头部门,由其进行统一填报)。
(三)数据审定工作
牵头部门完成监测点数据填报后,学科建设处将对所有监测项目再次进行集中审核,并反馈意见,确认无误后,各监测点牵头部门填写《教育部“双一流”监测数据填报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意见表”),请主管校领导做最后审核,并在纸质版意见表(1份)上签字确认,盖部门公章后交至学科建设处(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13办公室)。学科建设处将所有数据进行整理、汇总,提交学校会议进行最终审定,通过后完成系统提交。
二、工作时间节点
4月29日—5月8日,制定工作方案,传达通知要求,进行任务分工;各工作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整理各监测点数据,由牵头部门负责数据汇总,审核后上传监测系统平台。
5月9日—5月12日,由学科建设处再次审核填报数据,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及时退回修改完善。
5月13日—5月14日,待学科建设处审核通过后,各监测点牵头部门填写意见表,打印纸质版请主管校领导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学科建设处(郑州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13办公室)。
5月15日—5月26日,学校召开会议对填报数据进行最终审定,由学科建设处完成最终提交。
三、填报方式
写实类、定量类数据,全部在线上填写。清单类数据可以下载模板线下填写,填写完毕后批量导入系统。
四、人员要求
各牵头部门和生命科学学院指定一位副处级以上领导、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沟通和工作推进,以便及时建立工作群,分配数据填报员账号,分发附件材料和沟通交流。
“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各监测点牵头部门和生命科学学院指定的填报员负责数据上传,请提前熟悉监测平台数据格式要求和上传流程(见附件3)。
五、数据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下发的《“双一流”填报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填报说明文件(见附件4)中各监测点的内涵解释和填写说明进行数据材料整理。定量监测点数据做到客观、准确、规范,写实性描述要求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数据统计时间分为“年度”和“学年度”两类,其中“年度”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学年度”统计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刘保英 15226058813
李 婕 15515230397
邮箱:xkjsc@henu.edu.cn
学科建设处
2024年4月28日
附件清单:(附件见工作通知群)
附件1 填报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教育部“双一流”监测数据填报审核意见表
附件3 “双一流”建设监测数据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4 “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高校填报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