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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0 访问量:

 各学科建设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建设学科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聚焦优势,引领发展。突出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的龙头带动作用,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扶优扶特,凝练学科方向,厚植学科特色。

(二)目标导向,服务需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河南“十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领域,聚焦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培育创新发展优势,培养急需适用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三)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我校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此次申报中学校类别属于A类,重点布局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有发展潜力的新兴学科,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创新的重大需求。

(四)注重成效,强化考核。申报学科应针对期中(2025年底)和期满(2027年底)分别确定可实现、可考核的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明确要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实现路径和成果清单,强化学科组织体系,健全学科运行机制。学校将会同省教育厅对立项建设学科进行期中和期满考核(基础学科仅进行期满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二、立项方式

(一)学科依据。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以及国家、我省明确的急需、新兴交叉学科等为基本依据,设置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

(二)指标申报。我校申报学科指标为24个,新兴交叉学科可在指标限额外申报。所有申报学科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教育厅备案后立项。

三、立项条件

(一)学科方向。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已形成若干个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作用显著。申报的一级学科下的学科方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的专业学位领域一般不超过5个。

(二)学科队伍。有学术造诣深、年富力强、学风正派、在国内外同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队伍,主要学术骨干在国内同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学术队伍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较高比例,具有一定数量的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且近五年来一般要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3名)。

(三)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有完善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培养体系,已培养相当数量的高质量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

(四)科学研究。近五年来,学科承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已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五)平台建设。拥有对本学科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高水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或人才培养基地。教学、科研条件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良好的图书文献和现代化信息保障体系等。

(六)合作交流。有切实可行的国内外交流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学科学术氛围浓厚,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科研合作紧密。

(七)其他方面。各申报立项建设的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参与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各类成果、平台、项目等不得交叉重复。

四、立项重点

(一)基础学科。加大对“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理科学科,基础医学(含药学)学科,哲学、历史学等基础文科学科的支持,提升基础学科解决重大科学前沿问题、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新兴交叉学科。创新学科组织形态,鼓励探索校校、校所、校企、校地等协同共建模式,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重点布局建设《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设的“交叉学科”、《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列出的急需学科专业领域、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急需的新兴交叉学科,以及教育部近年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中的学科。

五、申报安排

(一)学科申报(719819日)

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限额(新兴交叉学科申报数不得超过1个),组织填写《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并编制成果支撑材料。

(二)专家评审(820826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学科材料进行评审,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规划、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结果等,遴选出拟立项建设学科,各拟立项建设学科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备案立项(826915日)

遴选确定的拟立项建设学科提交学校会议审议,根据审议结果确定上报学科名单,学校按要求整理各类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后立项。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前瞻布局,认真开展单位内论证,重点申报体现服务重大需求、未来发展可期的学科。

(二)各建设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严重失实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培育一流学科、倍增学科是我省学科建设体系的其他类别,不参与本次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其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方向带头人不得作为学科成员参加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新兴交叉学科除外),其学科团队、项目、平台、成果不能用于支撑本轮重点学科申报。

(四)各学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填写材料,确保不出现形式错误。申报阶段材料请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格式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学科建设处邮箱xkjsc@henu.edu.cn。立项公示后,备案材料请提交纸质版1份至学科建设处246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按教办研〔2023〕235号文件要求命名)到学科建设处邮箱。

联系方式: 王淼13837844038  任海燕15150560572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研〔2023〕235号)

2.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3.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

4.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支撑材料(示例)

5.不参与本轮申报学科名单

6.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7.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


        河南大学关于开展新一轮河南省重点学科(2023–2027年)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7).rar

                                                                        

                                                                        学科建设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