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第九批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19〕422号,见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765号,见附件2)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41个第九批河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名单见附件3)
二、检查内容
1.各学科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对本学科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点检查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及学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学科建设的支持情况。
3.各学科要对标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要求,对标期中和期满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查摆问题、总结经验、强化管理、推动产出。
三、工作程序
(一)、12月12日至12月30日,学科自查。
1、各学科组织人员填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见附4),成果支撑材料应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2、各学科组织专家进行自评并形成专家评价意见。会议专家应包括2名以上校外同行,会议时间、地点和专家名单需提前报送学科建设处。
3、各学科根据自查情况形成学科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总结(见附件5)。
(二)、12月31至2020年1月11日,学校检查。
1、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科《中期建设情况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核意见。未组织自评或逾期未提交自评材料的学科,其校内审核结论为“不合格”。
2、各重点学科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根据专家审核意见撰写《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中期自评工作报告》,对本校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和自评情况进行总结。
(三)、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通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实地检查等形式综合评定各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结果并予以公布。 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占参评学科数的10%左右。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对中期检查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给予适当奖补。
四、材料要求
1.成果填报起止时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涉及到状态数据(如学科队伍、科研平台等)按2019年12月31日现状填写。
2.各类成果均指本学科成员作为负责人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并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起止时间内获得的与学科方向密切相关的成果。
3.所填成果必须是本学科产出成果,各学科成员和同一成果、平台不得交叉、重复。请各重点学科带头人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并提供学科全部成员名单。
4.各学科自评后,请务于12月31日前,将《中期建设情况表》、支撑材料合订本、专家评议结果及自评总结各1份报送学科建设处243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需学科负责人签字,封面加盖学院公章。word电子版按教办研〔2019〕422号文件要求命名,并发送到xkjsc@henu.edu.cn。
5、学校检查后,各学科应及时按专家意见进行材料修订和完善,并于2020年1月12日前将修订后的《中期建设情况表》、支撑材料合订本各2份报送学科建设处243办公室,统一加盖学校公章。修订后的word电子版按教办研〔2019〕422号文件要求命名,并发送到xkjsc@henu.edu.cn。
联系人:王淼(23399916)
学科建设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