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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2021年“双一流”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编辑:张芃扬

工作通知

学院、机构

近日,省财政已批复下达你单位2021年“双一流”建设资金预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2021年“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须于2021年12月20日前执行完毕,请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资金支付任务。如未完成资金支付,上级财政部门将按有关政策执行。

请按照项目书支出预算明细,合理编制“双一流”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见附件,于明天中午12:00之前,通过邮箱发送至xkjsc@henu.edu.cn,请不要微信发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对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上政府资金支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备注:申报项目本身全部为仪器设备采购的或者实验室条件改善的,本次不需要填报资金使用计划表。

请于今天(2021年11月8日)下午至学科处(行政楼243)领取项目号,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回。


联系人:刘霞宇18935412026   李成蹊15515221548

学科建设处

2021.11.8



附件

2021年“双一流”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序号

预算项名称

预算金额

备注

1

印刷制作费


复印、印刷、文印、扫描、展板制作、图文制作等,不超预算总额的5%

2

一般耗材费


教学用品、电子配件、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仪器工具,不超预算总额的5%

3

版面费等业务支出


包括出版版面费、图书、咨询、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专用耗材、会议费、培训费、学生补助、仪器设备、图书数据库购置、校外人员劳务、委托业务费、专家差旅费等


合计



注:申报项目本身全部为仪器设备采购的或者实验室条件改善的,本次不需要填报资金使用计划表,其他项目涉及商品和服务采购的需填写本表。按照上级部门例行节约要求,本次对印刷制作费、一般耗材进行了比例限制,如有特殊需求,请与学科处、财务处进行沟通。

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