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发布“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的通知》(2020[1])文件精神,我校现启动“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填报工作。
教育部”双一流”建设大学动态监测指标体系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实施,包括“双一流”建设大学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围绕“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中的五大建设任务、五大改革任务,设计了76项监测点,通过定量监测和写实性描述,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进行动态监测。监测指标体系填报既是教育部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次情况摸排,也是对学校2016年以来“双一流”建设成效的阶段性考核,同时对2020年即将到来的“双一流”建设动态调整也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部门和相关学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所填数据材料真实、客观、准确,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准时完成数据填报任务,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数据填报工作
1、“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分解表)中任务分配,组织材料、分头填报空白模板。
“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高校填报部分分12个监测项目共需填报57个监测点和5个留白监测点(项目),57个监测点又分为39个定量监测点和18项写实描述性监测点。各监测点数据由填报任务分解表中相应的责任单位负责整理填报;需多部门协作填报的,由分解表中排在第一个的部门负责牵头汇总、整理。
2、“双一流”建设学科监测指标体系分5个监测项目,需填报26个定量监测点和7项写实性描述监测点,由生命科学学院、棉花生物学实验室负责填报。
二、数据上传工作
各监测点数据审核无误后,由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将数据汇总至各监测项目负责单位(分解表中黄色突出显示)。各监测项目负责单位负责对各监测点数据格式及内容进行审核,并上传至教育部“双一流”建设监测平台。
为避免多点登陆造成数据覆盖,由学科建设处负责协调各项目负责单位数据上传时间。
三、数据审定工作
各责任单位数据填报、上传结束后,由学科建设处负责对数据进行整理并提交校长会、常委会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
四、相关要求
1、时间要求
2月11日——3月10日,数据整理、填报各监测点表格。
3月11日——3月15日,数据分监测项目汇总、审核、上传平台。
3月16日——3月25日,校长会、校党委会对数据进行最终审定。
2、人员要求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学院指定一位副处级以上领导、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沟通和工作推进。
“双一流”建设大学监测指标体系各监测项目负责单位和生命科学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上传,并提前熟悉监测平台数据格式要求和上传流程(附件2)。
3、数据要求
严格按照教研司2020[1]号文件(附件3)对各指标体系的内涵解释和填写说明(附件4)组织数据、材料。 定量监测点数据做到客观、准确、规范,写实性描述要求⾔简意赅、突出重点、体现特⾊。
附件3、教研司﹝2020〕1号关于发布《“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高校填报部分)的通知.pdf
学科建设处
2020年2月10日